【业务定义】个人贵金属代理业务指我行与具有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机构合作,合作机构履行上海黄金交易所与投资者之间的贵金属标的物交易登记、资金登记及清算等职 责,我行负责通过与合作机构的实时数据交换,实现投资者资金在我行结算账户与投资者黄金交易保证金账户实时划转功能的业务合作。【业务特色】· 产品全面
可交易品种涵盖了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实物产品和延期交收产品,有效满足投资者的多样化需求。
· 系统先进
投资者通过下载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交易,系统稳定性高。
· 双向交易
延期交收交易品种可买升买跌,涨跌均有机会获利。
· 杠杆效应
延期交收交易品种采用保证金方式交易,多倍杠杆,放大投资规模
· 价格透明
报价与上海黄金交易所系统实时同步,信息公开。
· 交易快捷
当日买入、当日卖出,实行T+0交易和清算,可满足投资者日内短线交易的需求。
· 资金安全
投资者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投资者资金安全。【办理条件】1、年满18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大陆居民
2、持有我行凭密支取的活期存款账户,账户登记的证件类型大陆居民身份证或中国护照【操作流程】本人带身份证或中国护照-签订协议-开立黄金交易账户-转入资金—交易买卖【注意事项】1、按上海黄金交易所规定,个人投资者提取出库的黄金实物不能再进入上海黄金交易所系统交易,也不能再入库。本行未开放白银产品的交割申报、中立仓申报和提货申请功能,也暂未开办黄金实物的回购业务。
2、投资者开户后的第三个交易日即可通过在我行网上银行下载交易软件进行网上交易。
3、上海黄金交易所个人投资者黄金交易编码具有唯一性和终身性,请您熟记黄金交易编码。【风险提示】进行贵金属交易,尤其贵金属延期交收品种所采用的保证金交易方式,可能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但同时也可能发生重大损失,损失的总额可能超过您存放在本行的全部初始保证金以及追加保证金,敬请做好投资资金比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