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灵活分期付”业务条款及细则
2011-12-08 11:31:24

     一、业务介绍
    1.恒通灵活分期付业务是顺德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为符合条件的贷记卡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提供的,对其当期已记账但未出账单的消费交易提供的分期付款服务。持卡人在成功申请灵活分期业务后,可将当期已记账但未出账单的消费交易金额按照持卡人申请的期数分期均额偿还,并每期交付一定的分期手续费的业务。
    二、业务准入及办理
    2.单笔金额达到人民币500元及以上、已记账但未出账单的消费交易可通过本行网上银行或客服热线申请办理恒通灵活分期付业务。
    3.持卡人须在消费交易记账后,当期账单日之前一日,申请办理恒通灵活分期付业务。
    4.申请恒通灵活分期付业务的交易金额须为该单笔交易的全部金额,持卡人不可选择就该笔交易的部分金额申请分期付款。
    5.持卡人可以对多笔交易分别申请恒通灵活分期付业务,但申请的分期期数和金额仍以单笔交易为单位,不能以多笔交易的汇总金额申请分期。
    6. 持卡人本次申请分期付款金额与已申请分期付款且在分摊的金额总计不得超过客户的信用额度,客户因临时需要而提高的临时信用额度不可申请分期付款。
    7.本业务仅限账户及卡片状态正常,信用状况良好的主卡持卡人申请办理。附属卡持卡人的消费交易只能由主卡持卡人申请办理。
    8.下列交易不可申请分期付款:
    (1)非消费交易(含恒通灵活分期付所产生的入账交易);
    (2)已出账单的消费交易;
    (3)本行规定的其他不可申请恒通灵活分期付的交易。
    三、费用及期数
    9.分期期数、每期应还本金及分期手续费
    (1)持卡人可申请的分期期数为 3 期、6 期、9期、12 期、18 期、24 期(每期为一个月)。
    (2)每期应还本金等于分期本金总额除以分期期数,精确到分,从申请核准后的当前账单期开始分摊,在各期账单日逐月入账。分期本金总额无法除尽的,由系统自动对每期还款金额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3)分期手续费等于分期本金总额乘以单期分期手续费率,从申请核准后的当前账单期开始分期计收,在各期账单日逐月入账。
    (4)各分期期数对应的分期手续费率按照我行公告的手续费收取标准执行,我行拥有根据成本核算、营销活动等需要随时调整分期期数及收费标准的权利(但在分期期数及收费标准调整之前已办理分期的交易,其收费标准不变)。调整后的分期期数及手续费标准将提前通过本行网站和网点等渠道予以公告。
    (5)每期应还本金、分期手续费将全额计入最低还款额。
    四、额度及还款管理
    10.持卡人成功申请恒通灵活分期付业务后,原消费交易金额和分期付款总手续费将被转为分期未还款项而冻结相应额度,冻结额度会随持卡人每期还款而逐期减少,直至持卡人最后一期或提前清偿所有分期余额。
    11.持卡人缴付贷记卡账户当前全部透支款(不含恒通灵活分期付未分摊的本金和手续费)后仍有多余款项的,该款项将被视为溢缴款,不会提前清偿恒通灵活分期付未分摊的本金和手续费。
    12.卡片到期续卡、挂失、补卡、换卡等情况不影响恒通灵活分期付的延续,持卡人仍需继续按期缴付或提前全部清偿应还本金和手续费。如持卡人卡片到期不再续卡,则须对恒通灵活分期付申请提前还款。
    13.持卡人在还款期内需要注销卡片,分期付款未还欠款须先予以清偿。
    五、分期撤销
    14.持卡人若要对尚未分摊的恒通灵活分期付交易予以撤销时,需致电本行客服热线进行申请或通过本行网上银行进行办理。已撤销分期的交易在账单日前一日可重新申请分期业务。成功撤销的分期业务不计收手续费。
    六、提前还款
    15.持卡人申请对已分摊的恒通灵活分期付进行提前还款时,需在当个还款期内一次性清偿所有未还本金和当期手续费,提前还款通过本行客服热线或网上银行渠道申请办理。
    七、退货
    16.持卡人与商户间发生退换货等退款情况,已成功办理的恒通灵活分期付交易不受影响,持卡人仍须继续按期缴付或提前全部清偿应还本金和手续费。如有需要,持卡人可申请对恒通灵活分期付进行撤销或提前还款处理。
    八、其他
    17.本行可根据认定的理由或风险控制等相关因素,提前终止持卡人已申办的全部恒通灵活分期付业务,认定理由包括但不限于:
    (1)贷记卡因任何原因被持卡人或本行取消、冻结、终止、已经过期或不被续期等;
    (2)持卡人逾期欠款达3期或以上;
    (3)持卡人违反《顺德农商银行信用卡的领用合约》或本业务条款及细则中的任何规定;
    (4)持卡人已经破产或死亡;
    (5)本行认为可能导致持卡人无法或不履行其在此业务条款及细则或领用合约下的责任事件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
    18.若本行行使本业务条款及细则第 17条项下的权利时,持卡人的所有未还分期金额视为全部到期。持卡人须立即向本行支付一切贷记卡账户之欠款,包括未偿付分期本金和未偿付分期手续费。
    19.办理恒通灵活分期付业务的原始消费交易根据正常消费的规定计算积分。
    20.本行拥有修改本业务条款及细则及终止本业务的权利,本行行使该权利通过本行网站和营业网点等渠道将修改或终止本业务事宜予以公告即可。
    21.本行保留对业务条款及细则的最终解释权。
    22.本业务条款及细则自2012年1月1日起生效。
    23.若顺德农村商业银行个人卡贷记卡主卡持卡人同意申请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贷记卡恒通灵活分期付业务,即表示其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业务条款及细则。

顺德农商银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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