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43号)“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商业银行应通过季报、年报、股权集中托管机构等渠道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三)银行被质押股权涉及冻结、司法拍卖、依法限制表决权或者受到其他权利限制”的有关规定,现对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被质押股份涉及司法冻结情况公告如下:
本行外部自然人股东冯俊谦,持有股份172,267股。该股东于2017年1月21日将其持有的本行全部股份办理了质押。现该股东持有的上述股份于2025年5月9日被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司法冻结,执行案号为2025粤0606民初24760号,冻结期限自2025年5月9日起至2026年5月8日止,冻结比例100%。上述股东持有的本行股份被司法冻结对本行的运行和经营管理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