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佛山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佛银保监罚决字〔2022〕2号、佛银保监罚决字〔2022〕4号),现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佛山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2年2号)
2.佛山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2年4号)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