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对本公告所记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承诺本说明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本说明书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特别提示:由于金融企业面临各种不确定的风险,因此建议拟投资者在向本行入股前应谨慎决策。
经本行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实现股权结构监管达标,同时补充本行核心资本,满足未来业务增长和发展的需要,本行拟于2014年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定向募集新股(以下简称“本次定向募股”),本次定向募股的类型均为法人股;现将有关本行拟进行定向募集法人股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股对象
(一)本次定向募股对象全部是企业法人,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属于本行现有法人股东、或者是对本行发展或上市有较大积极作用的其他投资者;
2、非外商投资企业或境外机构;
3、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4年第4号)中关于入股农村商业银行的条件。
(二)本次定向募股对象分为以下两类:
A类投资者:本次定向募股完成后持股额占本行总股本的5%以上(含5%)、10%以下(不含10%,加计关联方持股额);
B类投资者:本次定向募股完成后持股额占本行总股本的1%以上(含1%)、5%以下(不含5%)。
本次定向募股完成后本行的A类投资者需不少于3个、不多于5个,A类投资者及其各自的本次认购股份额度将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择优产生。A类投资者认购后的剩余股份由B类投资者认购。
二、本次定向募股原则
1、达标原则。本次定向募股后本行必须满足法人股比例高于50%、持股5%以上的股东有3至5家的要求。如果因为条件不具备而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将终止本次定向募股。
2、同股同价原则。本次定向募股的所有募股对象均按相同价格认购本次新发行的股份。
3、维护现有股东合法权益原则,在同等条件下现有法人股东优先认购。
三、本次定向募股规模
按照法人股比例高于50%的要求,本次定向募股拟新增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6亿股,全部为法人股,募股完成后本行股本总额增加到34.91—35.41亿股,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 | 数量 | 占比 |
总股本 | 34.91—35.41亿股 | |
法人股 | 17.5—18.0亿股 | 50.1%—50.8% |
单个法人股东持股超过5% | 3-5家 | |
本次定向募股的具体数额在前述募股规模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最终数额以监管机构批准数额为准。
四、本次定向募股价格
本次定向募股价格将根据本行在募股时的每股净资产情况并参考上市银行的市场估值水平等因素,经与A类投资者进行竞争性谈判后予以确定。参考目前14家上市银行的市净率水平,本次定向募股的每股发行价格下限为本行2014年一季度末每股净资产的1.1倍。所有募股对象均按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新发行的股份。
五、股份申购时间
本行将向现有法人股东发出《顺德农商银行定向募股意向征询函》。如有入股意向并且符合入股条件的法人股东,敬请于
除前述填报入股意向外,具体办理股份申购手续的时间及具体要求等,应以本行另行发布的《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募股说明书》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