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行营销人员走访村居获悉,根据《广东省水产品产地标识管理实施方案》、《佛山市淡水鲜活水产品标识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佛山市淡水鲜活水产品标识管理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市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对全市水产品批发市场和水产品贩运企业实行淡水鲜活水产品产地标识市场准入制度,除我市养殖企业(户)养殖的鳜鱼、乌鱧、黄桑鱼外,新增鳖、大口黑鲈和长吻危3个品种必须凭《广东省佛山市水产品产地标识》,方可进入“市场流通环节”销售。应上述文件管理需要,走访的村居动员本村水产养殖户积极配合办理追溯码编发工作,对相关信息及时更新。同时建议养殖企业(户)在销售鳜鱼、乌鱧、黄桑鱼、鳖、大口黑鲈和长吻危等6大品种淡水鲜活水产品前,先到镇(街)农业管理部门或受委托的村(居)委会注册确认追溯码账户和密码,并自行登录佛山农林信息网水产品标识溯源数据中心打印标识码。(勒流支行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