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 扶持小微又添一把火
2014-01-22 18:39:30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等限制,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经营场所登记由地方政府规定。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尤其是上半年,宏观经济遇到了很多困难和问题,各类企业特别是作为经济体系毛细血管的小微企业,生存压力加大,甚至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不少小微企业挣扎于存亡的边界。

对此,今年以来,各级政府多次出台各项金融、财税等扶持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生存发展。而此次常务会议要求取消注册资本的相关限额,让公司根据自身实力来登记,有多大实力做多大生意,把选择权交给了市场主体,特别有利于一些小微企业尤其是创新型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的发展。

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在各地工商实践中已有探索。早在2009年,在中央的统筹部署下,北京中关村、上海浦东、福建平潭、广东深圳珠海等地陆续开展公司注册登记制度改革试点。

今年,青岛市制定相关改革方案,放宽企业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范围,对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下的有限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企业设立的首期出资零首付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截至今年9月,青岛市各类市场主体达到54.9万户,同比增长4.3%;新登记个体工商户35.1万户,同比增长10.4%

广东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力度更大。佛山市顺德区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与实缴备案相分离,允许零首期成立公司;深圳改革现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今年1—9月,该省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80.50万户,其中新登记各类企业24.76万户,同比分别增长21.90%30.57%

新兴生产力,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大批海归以及大学生创业企业,没有厂房、土地,没有多少固定资产。但这些企业有智力、有创造性,他们代表着新兴的生产力方向。但高昂的创业成本,往往会阻碍小微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的成长步伐,成为小微企业创业或科技创新型企业的绊脚石。

此次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可以说是政府接二连三扶持小微系列政策的一个延续,为这一整套政策更添一把火,更上一层楼。通过放宽准入门槛,激活一批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活力,特别是代表新兴生产力发展的企业,符合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

另一方面,我们也注意到,新一届政府加快转变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今年以来,我国政府多次取消和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谈到,本届政府下决心要再削减三分之一以上的行政审批事项。

而此次注册登记制度改革也是政府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举措,放宽市场主体准入,创新政府监管方式,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创业活力,催生发展新动力。

我们还应注意,宽进的同时更要严管。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微观干预,并不意味着政府不作为。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推进注册资本制度改革,创新政府监管方式,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是其遵循的原则。

因此,这次改革体现了促进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这一大的改革方向。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后,市场监管部门必须更加重视做好市场主体的监管工作。(摘自: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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