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大良支行相关人员走访顺德区市政园林协会获悉,近日国务院对《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修订并颁布施行。新旧两版《条例》对比,原条例中第十六条,“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绿化工程竣工后,应当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该工程的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等内容被删除。这意味着未来绿化园林施工单位参与招投标无需持有资质证书,以上调整将有益于绿化施工行业合理竞争、有序发展。据了解顺德区存量绿化施工企业数量不少,但多未持有资质证,《条例》的修订将为上述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因此,我行将继续密切加强与市政园林协会的沟通衔接,做好金融配套服务。
(通讯员:梁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