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的决策部署,切实降低居民消费信贷成本,根据《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26〕1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我行将有序推进落实财政贴息政策,具体如下:
一、贴息业务适用范围
本次财政贴息业务适用于我行信用卡客户自公告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成功申请信用卡账单分期、总账分期,并签订《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财政贴息条款及细则》(以下简称“贴息条款及细则”)的分期交易,且对应分期交易应还利息账单日在公告当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方可享受财政贴息。
二、贴息标准及相关规定
年贴息比例为1%(按符合政策要求的实际用于消费的分期本金计算),且最高不超过分期合同利率的50%(每期具体贴息金额根据当期分期本金、贴息比例及期数计算得出)。政策实施期内,每位客户在我行可享受的个人消费贷款及信用卡账单分期、总账分期业务年累计贴息额上限为3000元。
三、业务办理方式
客户可通过我行手机银行APP、网上银行、消费金融小程序及客服热线等官方渠道,申请信用卡账单分期、总账分期业务时,在线签署贴息条款及细则办理。
四、温馨提示
(一)我行在办理贴息业务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且未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合作。请广大客户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慎防各类诈骗行为,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及资金安全。
(二)客户需承诺分期资金用于真实消费,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行信用卡使用规定,严禁套现、虚构交易、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对于相关部门审核未通过或违法违规套取贴息资金的,我行将按规定追回已享受的财政贴息。对持卡人违法违规套取贴息资金的,将纳入个人征信记录、暂停贴息额度,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如有相关政策调整,以我行最新公布政策为准。
如有疑问,请致电我行信用卡服务热线(400-800-3888)。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我行将一如既往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特此公告。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