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于近期完成《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现将新经营范围公告如下:
(一)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二)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六)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七)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八)从事银行卡(借记卡、贷记卡)业务;(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提供保管箱服务;(十一)结汇、售汇;(十二)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十三)外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十四)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十五)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监督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我行将一如既往为您提供优质服务,如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22223388。
特此公告。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