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和中国银行业协会共同发布的《关于鼓励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的倡议》(中支协发〔2024〕112号),做好支付服务减费让利工作,助力企业发展,我行决定延续前期单笔汇款金额10万元(含)以下跨行转账汇款手续费(含柜台及线上渠道)9折优惠政策,优惠对象为我行单位客户,优惠期三年,至2027年9月30日止,具体优惠如下:
编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对象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A005 | 对公柜台跨行汇款业务(普通业务) | 办理柜台跨行汇款业务的对公客户 | 通过柜台将对公客户资金经本行转移到其他银行(含同城和异地)的账户 | 1、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每笔收取4.05元; 2、1万元--10万(含10万元)的,每笔收取8.1元 3、10万元--50万元(含50万元)的,每笔收取13.5元; 4、50万元---100万元(含100万元)的,每笔收取18元; 5、100万元以上的每笔按汇款金额的0.0018%元收取,最高不超过200元。 |
A006 | 对公柜台跨行汇款业务(加急业务) | 办理柜台跨行汇款业务的对公客户 | 通过柜台加急将对公客户资金经本行转移到其他银行(含同城和异地)的账户 | 1、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每笔收取4.5元; 2、1万元-10万(含10万元)的,每笔收取9元; 3、10万元--50万元(含50万元)的,每笔收取15元; 4、50万元---100万元(含100万元)的,每笔收取20元; 5、100万元以上的每笔按汇款金额的0.002%元收取,最高不超过200元。 |
E019 | 汇兑手续费(网上银行、自助汇款、手机银行) | 网上银行用户、ATM及自助终端用户、手机银行用户 | 通过网银、手机银行、ATM等自助渠道将客户资金从本行账户(不含信用卡)转移到其他银行(含同城和异地)的账户 | 对公客户收费标准: 1、5000元及以下(含5000元)收1.8元,加急7.2元; 2、5000元至2万元(含2万元)收3.6元,加急7.2元; 3、2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收7.2元,加急7.2元; 4、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收12元; 5、50万元以上20元。 |
上述优惠项目、服务价格和优惠政策详见我行对外公示的《中间业务价格说明手册》。如您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我行服务热线22223388,感谢您对我行业务的支持!
特此公告。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