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我行新增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现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号)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收费办法》(中债字[2005]56号)的规定,新增“债券业务签约(开户)手续费”收费项目,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对象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生效日期 |
| 债券业务签约(开户)手续费 | 在我行办理债券业务签约(开户)的个人或企业客户 | 我行应客户要求为客户开立债券市场柜台业务交易托管账户。 | 2元/户 |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令2014年第1号)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收费办法》(中债字[2005]56号) |
| 2019年1月1日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