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国内保理业务有关费用的公示
2017-02-13 15:19:49

尊敬的客户:
        我行新增“国内保理业务”收费项目,依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令2014年第1号)的规定,现将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编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对象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备注

1

国内保理费

办理国内保理业务的对公客户

应收账款账户催收、管理、坏账担保及融资服务。

有追索权保理:保理费费率按所受让应收账款金额的0.1%-2%收取;

无追索权保理:保理费费率按所受让应收账款金额的0.2%-2.5%收取。

具体收费由我行与客户商定,并签订业务合同。

       
        公示期自即日始三个月,从公示期满次日开始执行收费,公示期间若有疑问敬请咨询我行服务热线,电话:0757-22223388。
        特此公告。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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