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我行新增“国内保理业务”收费项目,依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令2014年第1号)的规定,现将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编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对象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备注 |
1 | 国内保理费 | 办理国内保理业务的对公客户 | 应收账款账户催收、管理、坏账担保及融资服务。 | 有追索权保理:保理费费率按所受让应收账款金额的0.1%-2%收取; 无追索权保理:保理费费率按所受让应收账款金额的0.2%-2.5%收取。 | 具体收费由我行与客户商定,并签订业务合同。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