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向您提供更贴心的服务,我行结合业务实际情况,对《广东顺德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万应钱贷记卡领用合约》(下称《万应钱贷记卡领用合约》)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万应钱贷记卡领用合约》向社会公示如下: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应钱贷记卡领用合约
在阅读、理解并愿意遵守《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通贷记卡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及本申请表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的基础上,万应钱贷记卡申请人/持卡人(以下简称“乙方”),就万应钱贷记卡(以下简称“贷记卡”)的申请和使用相关事宜,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达成本合约,本人对所有条款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该内容。
本合约中所述“万应钱业务”,是指甲方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授予一定的预借现金信用额度,在该额度内实现个人消费类现金使用的授信业务。万应钱贷记卡是指专门承载万应钱业务的贷记卡,具有现金提取、现金转账、分期还款等功能,但不具备透支消费交易功能,且持卡人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和最低还款额待遇。万应钱贷记卡分期还款包括万应钱灵活分期和万应钱账单分期。
第一条 申请
1、乙方须为年满18周岁(含)至65周岁(含)以下,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收入及资信良好的自然人,并且户籍、居住地点、工作地点至少有一个在甲方或甲方分支机构所在地级市。
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并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因乙方提供资料失实、不完整等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在审核其万应钱贷记卡申请及进行后续风险管理等万应钱贷记卡相关业务中,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及相关合法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依法设立的咨询评估机构或有关法律、监管机构许可的类似机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司法机关;电信运营商等等)了解和查询乙方的资产、资信、个人信用信息等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业务需要保留上述相关资料。甲方超出上述权限查询乙方个人信用信息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为向乙方提供与万应钱贷记卡有关的服务需要,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采集、处理、传递、应用及保留乙方提供及甲方根据乙方上述授权查询获得的个人资料。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其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个人金融信息和对本人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信息等)及将乙方个人信息及交易信息披露给甲方认为必须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分支机构、甲方的服务机构、代理人、外包作业机构等。除上述用途外,甲方对乙方的信息负保密责任。无论乙方万应钱贷记卡是否被批准或是注销终止,乙方均同意甲方留存乙方相关资料,不作退还。
4、乙方确保提供的联系人信息真实无误,并同意甲方向其提供的联系人进行万应钱业务相关事宜的了解及联系方式的确认。
5、乙方应如实提供甲方要求的资料,乙方提供的资料如有变更或失效的,应及时联系甲方办理变更手续。因乙方提供资料失实、不详尽或资料更新不及时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资信状况决定是否批准乙方的领卡申请、自主核准乙方预借现金信用额度及决定预借现金信用额度的范围。甲方决定向乙方核发卡片的,乙方可在甲方授予的预借现金信用额度内使用万应钱贷记卡进行转账结算、提取现金。甲方决定不向乙方核发卡片的,无须向乙方另行公布。
7、甲方授予乙方的万应钱预借现金额度,纳入到乙方贷记卡信用额度的客户级管理,即甲方根据乙方的资信情况、消费情况、还款信用等条件,为乙方设定总信用额度,乙方名下所有在甲方开立的贷记卡卡片(含附属卡)的账户信用额度、分期付款总体信用额度、附属卡信用额度、预借现金信用额度等受甲方对乙方设定的总信用额度的控制,且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风险自行设定各额度及额度的使用方式为循环额度或一次性使用额度。
第二条 使用
1、乙方领取万应钱贷记卡后,应立即在万应钱贷记卡背面的签名栏内签上与申请表相同的签名,并在使用万应钱贷记卡交易时使用相同的签名,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领取万应钱贷记卡后应根据相关提示对万应钱贷记卡进行激活,并设置相关的交易密码和查询密码,以便于使用,乙方应妥善保管万应钱贷记卡和密码,不得向任何人透露,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向乙方索要密码。任何通过密码完成的交易或发出的指令,均视为乙方本人所为,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依据密码为乙方办理的存取款、转账结算等各类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属于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如有关交易存在电子信息记录即为确已发生并视为乙方本人所为,乙方不得以无交易凭证、密码非本人输入或未输入密码等理由拒绝偿付因该交易发生的款项。
3、乙方有义务保管好万应钱贷记卡,万应钱贷记卡只限乙方本人使用,不得出租、转借、出售、转卖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将卡片交他人使用,否则,乙方需承担因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4、在境内,乙方可通过甲方营业网点、自助设备、网上银行、客服热线等使用万应钱贷记卡。乙方在境内取现及使用其他自助设备时,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国银联和甲方有关规定。乙方在境内提取现金的限额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5、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万应钱预借现金额度仅可用于消费领域。乙方承诺该额度不用于:赌博、投入股市、购买基金或期货等有价证券、从事其他投机性经营、支付住房的首付款或偿还贷款、个人及企业的生产经营投入、炒买炒卖房地产、艺术品、古董或收藏品、国家明令禁止的生产投资项目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用途。否则,甲方有权提前回收卡片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乙方万应钱贷记卡超过12个月未发生过交易的,甲方有权调减或终止乙方万应钱贷记卡的信用额度。万应钱贷记卡有效期间,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万应钱贷记卡额度使用情况、资信状况等提高、下调、终止其信用额度;甲方下调、终止其信用额度的,不影响之前已发生债务,乙方对已发生的债务仍须承担清偿责任。甲方终止乙方的授信额度的,有权自行或授权有关单位收回万应钱贷记卡。
7、万应钱贷记卡的有效期均为5年,逾期自动失效,但乙方对卡有效期内发生的债务仍负有清偿责任。万应钱贷记卡有效期届满前60天内,甲方将再次核实乙方的年龄信息并查询乙方在中国人民银行及本合约第一条第2款约定的其他合法机构的信用记录,对不符合甲方换卡条件的将终止其信用额度;对符合甲方换卡条件,且无违反本合约以及《章程》情况的,甲方有权进行电话回访,对符合换卡标准的,甲方自动为乙方换发新卡。若乙方在卡片到期后不再换领新卡,应在卡片到期日一个月前以书面、客服热线或以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同意到期自动更换新卡。乙方有未清除的万应钱贷记卡款项或存续的分期交易且不愿一次性结清账务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到期不续卡、不换卡、销户申请。乙方未能按期申领新卡或者甲方拒绝到期的换卡申请的,即使万应钱贷记卡有效期届满失效,也不影响已发生的债务,乙方仍应按时偿还相关债务。
8、乙方卡片如遗失、被窃或发生其它遭受乙方以外的他人占有情形,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申请办理挂失,挂失手续经甲方确认后生效,挂失手续生效后不能撤销。甲方对挂失生效前因卡交易所产生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9、甲方有权基于乙方账户资金安全等目的,在已通知乙方或因乙方原因无法通知的情况下暂时停止乙方使用万应钱贷记卡;乙方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章程和本合约约定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信用额度并可自行或授权有关单位收回万应钱贷记卡;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或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在办理卡片注销、更换、更新或者卡类转换后,甲方一律不收回原卡片,由乙方自行将原卡片的磁条剪角后进行销毁。如因原卡片未能销毁而被盗用、冒用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11、乙方需修改万应钱贷记卡信息时应本人致电甲方客服热线,且不允许一次性修改所有信息。
第三条 计息与费用
1、乙方在使用万应钱贷记卡的过程中,会产生相关的息费,乙方已仔细阅读《万应钱贷记卡费率表》,对相关费用及标准确认无异议。
2、乙方使用万应钱贷记卡预借现金信用额度不享受免息期待遇,贷记卡透支款项自银行记账之日(即透支当日)起计算透支利息。透支利率为日万分之五,年利率为日利率乘以当年实际天数。
乙方应在账单标明的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全部应还款额。对于未能按时全额还款的,甲方有权对透支利息按月计收复利,复利利率按照透支利率,为日万分之五,年利率为日利率乘以当年实际天数。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未能按时全额还款的行为计收违约金,违约金每月收取,当月收取的违约金标准为当期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RMB10元(违约金的标准详见《万应钱贷记卡费率表》。
对于本条款所述的透支利率、复利利率、违约金收取标准、最低还款比例及最低收取限额等,甲方有权依据风险情况不定期调整,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发生变动时银行可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短信、账单等多种或一种方式通知乙方,乙方也可从以上渠道查询。
3、对于乙方申请了灵活分期或账单分期业务的,每期分期手续费=分期金额×分期手续费率,分期手续费率根据所分期数不同而不同,具体详见《万应钱贷记卡费率表》。分期手续费分期扣收,在分期交易生效后的第一个账单日起与分期本金一起逐月平均扣收,乙方应按时偿还。
4、乙方对已成功申请的万应钱灵活分期的金额进行提前还款时,需在当期账单的还款期内一次性清偿所有未还本金和当期手续费。
乙方对已成功申请的万应钱账单分期的金额进行提前还款时,甲方有权全额收取乙方剩余分期手续费,乙方必须全额归还该笔分期的全部欠款额和剩余全部手续费。
5、乙方应还的分期付款摊分金额逾期90天后,甲方有权将该账户下有效分期付款的交易的剩余金额和手续费、违约金等一次性记入乙方下一期账单的应还款额中,并要求乙方一次性偿还,乙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债务。
6、万应钱贷记卡账户内的溢缴款不计付利息,乙方跨行取款时须按境内透支取现手续费率向甲方支付手续费。
7、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万应钱贷记卡年费、换卡工本费等费用。
8、以上费用明细及收费标准详见《万应钱贷记卡费率表》,甲方有权对相关费用收取的标准、项目进行修改,修改后内容经甲方公示后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乙方如不能接受修改后的内容,可以申请注销卡片。
第四条 对账与还款
1、乙方每月应还的款项金额以甲方向乙方发送的电子对账单上注明的金额为准。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电子对账单。如乙方未能按时收到电子对账单,应及时通过甲方客服热线等途径查询。乙方不得以没收到对账单为由,拒偿其万应钱贷记卡账户中的任何债务。
2、对账单上将列明乙方账户截止通知日的透支余额(或存款余额)、交易明细、最低还款额和到期还款日。对无交易、欠款金额不足10元、溢缴款不足100元或乙方通过甲方客服热线或其它渠道要求不发送对账单的,甲方无须向乙方提供对账单。但乙方仍应按时归还相关欠款。
3、乙方未收到对账单的,应主动向甲方查询,否则视同收到。乙方万应钱贷记卡交易和账户情况有疑问的,有权向甲方提出查询或更正要求,若在到期还款日前乙方未向甲方提出异议,则视同其已认可全部交易。
4、乙方有权向甲方提交规定的证明资料后对有异议的账务进行查询,有权向甲方调阅签购单(如有)。如经查证认定争议交易确为乙方所为,乙方须支付甲方因调阅签购单而产生的手续费及可能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有权向甲方免费索取最近十二个月的账单,但乙方要求补制最近十二个月之前的账单则须向甲方申请,并向甲方支付补制账单的费用。
6、乙方应及时偿还因使用万应钱贷记卡产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透支本金、透支利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等。若乙方未按时还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于指定日期清偿所有债务。
7、乙方的还款入账日以款项到达万应钱贷记卡账户日为准。收到持卡人还款时,按照以下顺序对其万应钱贷记卡账户的各项欠款进行归还:正常透支还款和逾期1-90天(含)的,按照先应收利息或各项费用、后本金的顺序进行偿还;逾期91天以上的,按照先本金、后应收利息或各项费用的顺序进行偿还。
8、乙方若选择以自动转账方式还款的,甲方有权直接按乙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从其提供的账户中扣款,转入贷记卡账户,用于偿还乙方的欠款。乙方须在到期还款日当天起确保还款账户备有足够的余额且账户状态正常,否则,因余额不足或账户状态异常(挂失或被冻结等)导致未足额还款或自动转账不成功或过了自动扣款日没将当期未足额还款部分款项直接存入万应钱贷记卡而产生的违约金、透支利息等由乙方承担。
9、还款款项务必偿还至乙方万应钱贷记卡欠款账户内,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会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指引乙方将还款款项存至任何第三方单位账户或个人账户。因乙方未将还款款项偿还至本人万应钱贷记卡欠款账户而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本人承担,乙方应继续偿还其万应钱贷记卡债务直至所有债务结清。
10、乙方对乙方在账单日前取现、转账达500元以上的单笔交易,可在当期账单日前申请万应钱灵活分期还款。具体可通过甲方网上银行、客服热线等渠道约定款项分期还款的摊分期数,并按期向甲方归还每期应还款项并支付相应的手续费,相关的费用标准详见《万应钱贷记卡费率表》。成功办理单笔交易金额灵活分期还款的,若持卡人按照分期还款要求每期均按时足额还款,则对该笔交易金额,自成功办理灵活分期之日起只收取分期手续费,不再收取透支利息。
11、乙方可对万应钱当期账单申请办理当期万应钱账单分期还款,乙方在当期账单日次日至当期账单最后还款日前一日之间,均可以向甲方申请。但乙方万应钱贷记卡在近三个月内发生逾期或者近六个月内累计逾期达2次或乙方万应钱贷记卡账户状态非正常状况下则不能进行万应钱账单分期申请。成功办理账单分期还款的,若持卡人按照分期还款要求每期均按时足额还款,则对该期账单中成功办理账单分期部分金额,自成功办理账单分期之日起只收取分期手续费,不再收取透支利息。
万应钱账单分期的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当期账单交易(不含分期付款交易以及其它本行指定的交易,亦不含当期账单交易产生的费用)总额的90%,且每次申请的金额最低不低于人民币10000元。具体乙方可通过网上银行、客服热线约定款项分期还款的摊分期数,并按期向甲方归还每期应还款项并支付相应的手续费,相关的费用及手续费率详见附表。
12、乙方申请的灵活分期在该笔交易账单日前均可撤销,但账单日后不得撤销;乙方申请的万应钱账单分期可以且仅限于申请当日撤销,隔日不能撤销。
13、乙方未按期偿还欠款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合约的约定计收复利和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可止付乙方的万应钱贷记卡。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划扣其在甲方开立的其他存款账户内的款项清还债务。
14、乙方同意甲方在任何时间将本人万应钱贷记卡账户所有归属于甲方的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与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管理机构的任何第三方。
第五条 其他
1、乙方在互联网上使用万应钱贷记卡所导致的一切风险和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因网络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乙方用卡失败而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不得以其与任何第三方的纠纷为由拒绝支付应还款项。
3、为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乙方同意提供必要信息给甲方的业务合作伙伴及委托处理事务之第三方。业务合作伙伴及委托处理事务之第三方仍需对客户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4、乙方同意甲方将其万应钱贷记卡相关信息用于甲方其它金融业务的营销和推广。
5、乙方确认,其在本申请表预留的常住地址和工作地址均为双方就本合约的履行发生争议进入仲裁和执行程序后,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乙方送达各类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在本合约履行期间,甲方向乙方送达催收通知书等文书同样适用该有效送达地址。甲方或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以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向乙方有效送达地址发送各类法律文书,即视为已有效送达乙方。
乙方有效送达地址发生变更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重新确认新的送达地址,否则视为送达地址未变更,相关法律文书送达本合约约定的送达地址的,仍视为有效送达。
本合约项下甲方或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乙方有效送达地址送达的任何文书,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于投寄之日起第三个自然日即视为已送达乙方;如直接送达的,自乙方签收即视为已送达乙方。
因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甲方另行确认送达地址、乙方拒绝签收等情形,导致甲方或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乙方已确认的送达地址向乙方送达的任何文书未能被乙方实际接收的,仍视为有效送达,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其中,邮寄送达不成功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不成功的,可以采用留置或张贴文书的方式送达,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6、本合约解释权属于甲方。本合约以及所依据的《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通贷记卡章程》的内容修改、收费项目或标准变化、利率调整等信息将通过甲方网上银行网页、营业网点等渠道进行公示。修改后的条款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乙方如不能接受修改后的内容,可以申请注销卡片。
7、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万应钱贷记卡申请材料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8、本合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通贷记卡章程》及金融惯例办理。
9、甲方的客服热线为400-800-3888。为向乙方提供更好的服务及控制风险,甲方将对其与乙方的通话进行录音。
10、本合约经乙方亲笔签名后,并在甲方批准其申请后生效。合约至甲方正式为乙方办理销户后失效。
万应钱贷记卡费率表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年费(每卡/年) | RMB100元 |
透支利率 | 日息万分之五,年利率为日利率乘以当年实际天数,按月计收复利。 |
挂失换卡手续费(每卡/次) | RMB10元 |
损坏换卡手续费(每卡/次) | RMB10元 |
调阅签购单副本手续费(每笔) | RMB10元 |
违约金 | 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RMB10元。 |
补制账单手续费(每份) | RMB5元 |
境内透支取现手续费率(每笔) | 交易金额的0.5%,最低RMB5元 |
灵活分期手续费率 | 3期、6期0.65%/期;12期、24期0.7%/期,36期、48期、60期0.75%/期 |
账单分期手续费率 | 3期、6期、9期、12期0.75%/期;18期、24期、36期0.8%/期 |
24小时服务热线:400-800-3888
网址:http://www.sdebank.com
特此公示。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