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外汇政策—印度篇
2021-02-26 18:44:08
一、基本情况
外汇管理部门:印度储备银行是印度的中央银行,也是外汇管理的主要机构,对外汇市场实施必要干预,管理外汇储备。
主要法规:《外汇管理法》(2000年)。
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印度的主权货币是印度卢比。印度实行浮动汇率制。印度卢比汇率主要取决于市场,印度储备银行会适时介入国内外汇市场,以防止汇率过度波动,但并不设定任何固定目标或目标区间。印度储备银行会在月度公报中公布干预措施的情况,但会有6周的滞后。印度卢比兑美元的官方参考汇率根据每个工作日上午1130到下午1230中随机选出的15分钟市场外汇成交的加权平均价格确定。
二、外汇管理政策
(一)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
货物贸易:出口方面,自出口之日起9个月内外汇收入应汇回,并在一定时间内兑换成印度卢比。对制衣材料、成衣、织物和印有《可兰经》节录或经文的纺织品,必须有出口许可证才能出口。对旧机动车、摩托车等货物的出口有一定的限制。进口方面,允许用出口应收款冲抵同一外国买家的进口应付款。对货物进口提前付汇没有限制,但进口商需提供不低于20万美元的备用信用证或银行担保,若进口合法且有良好记录,也可在无银行担保或出具备用信用证的情况下提前付汇不超过500万美元,若涉及原钻、直升机、航天器等相关的重要采购,可在无银行担保或出具备用信用证的情况下提前付汇不超过5000万美元。对弹药、黄金等货物的进口有一定的管制。对动物油脂、野生动物、象牙以及来自伊拉克的武器和相关材料是禁止进口的。
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支出开立发票可采用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币,但结算时必须使用受益方的货币。对服务项下进口提前付汇没有限制,但超过50万美元的需提供银行担保。在税款和其他负债已经结清的情况下允许汇款。旅行项下个人可支付上限为等值25万美元。
(二)资本和金融项目外汇管理政策
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要符合负面清单(8个行业禁止外商投资)及其他要求。孟加拉国和巴基斯坦注册企业或公民投资须经过外国投资促进委员会审批。限制巴基斯坦投资者进入国防、航空、原子能以及对外国投资禁止的相关领域。房地产交易须经印度储备银行审批。对外直接投资不超过公司净值400%或不超过10亿美元的无需审批。对巴基斯坦以及外国投资促进委员会认定的高风险和非合作区域的投资须经审批。
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外国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股权和可转换债券,没有总额上限,但单一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占比不超过该公司实收资本的10%,所有外国机构投资者的投资总额不超过该公司实收资本的24%。印度居民对境外上市公司的投资总额最高可达25万美元。印度上市公司对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或固定收益证券的投资总额,不能超过印度公司净值的50%。
衍生品及其他工具:居民个人、非贸易企业可持有外汇远期合约上限为100万美元,出口商和进口商的货币风险对冲工具限额更高。国内市场参与者和外国个人投资者可持有美元兑印度卢比货币衍生品,单次交易限额1500万美元;也可以持有欧元兑印度卢比、英镑兑印度卢比、日元兑印度卢比。货币衍生品单次交易上限为500万美元。
信贷业务:出口商品的商业信用期限最长可达6个月,超过6个月或1年视为出口延付。单笔进口交易贸易信贷金额上限为2000万美元,非资本品货物进口的贸易信贷期限最长为1年,资本品货物进口的贸易信贷期限最长为5年。
(三)个人外汇管理政策
个人经常项目:对于允许的经常项目,居民个人每个财政年度内可汇出限额为等值25万美元;非永久居住者、巴基斯坦以外国家的外国公民、在境内外资公司就业的印度公民,可以将其缴税后的净薪资汇出。孟加拉国和巴基斯坦居民(即使是印度裔)开立的非居民账户,须经印度储备银行审批。
个人资本项目:对于允许的资本项目,居民个人单个财政年度内可以汇出最高限额等值25万美元。可从国外亲戚借入不超过等值25万美元的1年期无息贷款。居民个人可以在等值25万美元限额内设立(收购)合资(独资)的境外公司,但只能以股权形式投资且不得进行多层架构的投资。
(四)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政策
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外投资须经印度储备银行审批。一类银行可从总行、国外分支机构、代理行等借入不超过上季度末一级资本100%或等值1000万美元的借款。印度的银行可以在境外发行符合一级资本附加条件的永久性债务工具、符合二级资本附加条件的债务资本工具,以及用于基础建设和经济适用房融资的长期卢比债券。
保险业和基金业:保险公司仅能运用境外持有资金对外投资。国内养老基金不能投资非居民发行的证券,不能对外投资。在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共同基金可按规定投资境外部分证券产品,投资总额上限为7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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