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银行业监管部门关于组建村镇银行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促进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经樟树市人民政府批准及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复同意,由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作为主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樟树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注册资本17473万元。其中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持股15243万元,占比87.24%。
我行于2010年11月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关于筹建樟树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赣银监复〔2010〕333号),标志着樟树市构建农村金融服务布局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是佛山农村金融机构跨省发展村镇银行的一大里程碑,也是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走出广东、赣粤携手的重要一步。
我行自2011年1月11日开业以来,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坚守主业、支农支小,积极扶持当地小微企业和“三农”经济发展。截至2024年末累计投放各项贷款超过128亿元,资产规模达18.9亿元,累计纳税超过5250万元,是樟树地区纳税大户之一。我行是宜春辖内唯一一家发行大额存单的村镇银行、对公征信自助查询试点行,先后荣获“2020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2021年樟树市光大银行杯金融财税系统综合运动会一等奖“、“2022年度优秀纳税企业”、“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奖”、“2023年度征信系统(个人业务)数据质量工作优秀机构“、“2024年度宜春市金融统计工作优胜单位”等荣誉。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随着江西省中部崛起的战略部署,樟树市将全面对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融入南昌都市圈,参与区域分工合作的空间不断扩大。我行将坚守支农支小经营定位,加大对樟树市特色农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为广大企业、市民不断提供优质、有特色的服务,打造政府、企业、农民、银行多方共赢的良好态势,为樟树市社会经济发展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