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樟树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5年二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况
本行关联交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有关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遵循公平公正原则。2025年第三季度我行发生 1 笔关联交易,金额469.66 元,主要是与发起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发生的代销理财服务类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余额控制
本行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不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0%,均符合监管部门对我行的监管要求。
特此公告。
樟树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