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樟树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聘任罗来伟同志为本行董事。
本行近日接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春监管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春监管分局关于樟树顺银村镇银行罗来伟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宜金监复〔2025〕27号),核准罗来伟同志本行董事任职资格。
罗来伟,男,汉族,1989年2月出生,江西丰城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具有银行管理从业资格和初级会计师职称。罗来伟同志2011年7月进入丰城顺银村镇银行工作,2011年7月至2012年10月在丰城顺银村镇银行任柜员;2012年10月至2012年12月在丰城顺银村镇银行市场部任客户经理;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在丰城顺银村镇银行信贷管理部任审查岗;2014年9月至2017年11月在丰城顺银村镇银行信贷管理部任副总经理;2017年11月至2019年3月在丰城顺银村镇银行信贷管理部任副总经理兼市场部副总经理;2019年3月至2021年11月在丰城顺银村镇银行信贷管理部任总经理;2021年11月至2022 年 12月在丰城顺银村镇银行任行长助理,2022年12月至今在樟树顺银村镇银行任行长助理。
特此公告。
樟树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