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及我行《关于开展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的公告》,我行于2020年3月1日起开展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为落实人行工作要求,简化操作,我行将参考银行业普遍做法,对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统一转换为LPR,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批量转换范围
截至2020年8月25日(含),尚未办理完成定价基准转换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包括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消费性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
二、转换规则
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规则如下:
(一)转换时点。
2020年8月26日。
(二)加点数值。
转换时点等价转换,加点数值为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加点数值可为负值,并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三)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
重定价日与重定价周期不作调整。转换后贷款仍采用浮动利率,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利率水平不变;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的每个重定价日,贷款利率水平将由重定价日前一日的相应期限LPR与转换时点确定的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四)LPR期限品种的确定。
原合同约定的总贷款期限在5年及以下的,参考1年期的LPR;原合同约定的总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参考5年期以上的LPR。
三、转换安排
自2020年8月26日起批量转换,您无需进行任何操作。
四、温馨提示
若您希望自行完成转换或选择转换为固定利率,请于8月25日(含)前通过我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或联系原贷款经办机构办理。批量转换后有任何异议的,可于2020年12月31日前联系原贷款经办机构协商处理。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帮助,请联系我行各网点,或致电我行客服热线(0795-7566620)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樟树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