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短信通”服务实施收费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我行“短信通”服务的免费优惠期将于2026年3月31日结束,并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收费。为了不影响对您的金融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短信通”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第1号)规定,秉持“普惠、透明、可选”的原则,我行“短信通”服务将正式按照《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服务收费价目表》实施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 服务项目 | 适用客户 | 收费标准 | 服务内容 | 优惠政策 |
| 短信通服务费 | 个人 | 3元/月/手机号/账户 | 通过手机短信对客户进行通知服务 | 拥军优抚卡、社保卡账户免收短信通服务费 |
| 单位 | 10元/月/手机号/账户 |
注:个人客户亦可申请按条或按年收费,按条0.1元/条/手机号,按年30元/年/手机号/账户。
对于已开通“短信通”服务的存量客户,我行将于免费优惠期结束前通过短信方式发送确认通知。如您希望在免费期满后继续使用该服务,请按短信指引完成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的,系统将自动停止“短信通”服务。
二、其他免费通知服务
您可通过“广东农信”微信公众号或我行手机银行APP,在绑定本人卡号或账户后,自主免费开通交易动账提醒服务。我行将在“揭东农商银行服务号”微信公众号发布详细开通指引,并同步在各营业网点张贴公告,敬请留意相关推文及公告内容。
如有疑问,请咨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致电96138。如有造成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