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的规定,本行董事会决定召开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上午9:00-9:20办理会议签到,9:30正式开会,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本行总行八楼会议厅(地址:揭东区曲溪街道金溪大道363号)。
三、会议召集人
本次会议由本行董事会召集。
四、参会人员
(一)截至2025年3月25日依法持有本行股份,并在股东名册上登记的股东。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股东,但每一股东只能委托一名代理人代为出席和参加表决;
其中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及本行《章程》等有关规定,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50%的股东、在本行授信逾期的股东以及股权被司法冻结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不享有表决权。
(二)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行邀请的嘉宾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五、会议内容
(一)通报事项
1.关于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董事等事项的报告;
2.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风险管理工作的报告;
3.关于2024年度主要股东及大股东资质评估情况的报告;
4.关于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补选结果的报告。
(二)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揭东农商银行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揭东农商银行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股份分红方案的议案;
6.关于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7.关于审议2024年度三农金融服务情况及2025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8.关于审议2025年度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的议案;
9.关于审议《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发展规划》的议案;
10.关于审议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关于补选何鉴鸿同志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关于补选王景彬同志为第四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
13.关于审议《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版)》的议案;
14.关于审议《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制度(2025年版)》的议案;
15.关于审议《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管理办法(2025年版)》的议案;
16.关于审议《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管理办法(2025年版)》的议案;
17.关于审议《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版)》的议案。
六、会议登记事项
为方便会议的组织安排,股东参加本次会议请进行预先登记。
(一)预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携带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登记材料中,身份证件和持股凭证提供复印件。预登记材料中,法人股东材料须加盖公司公章,自然人股东材料须个人签字。
(二)预登记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出之日至2025年4月9日(办公时间内);
(三)预登记地点
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或原办理入股的本行营业网点。
七、会议出席及签到
请已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5年4月15日上午9:20前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和参加会议:
(一)自然人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二)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本行各支行营业部公布,本次会议相关材料将备置于总行董事会办公室,供各位股东查阅,查阅时需审验股东的有效证件和持股凭证;
(二)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根据有关规定及本着节俭办行原则,本次会议不向参会人员发放礼品和会议补贴;
(四)请参会人员主动配合会场工作人员做好参会登记等工作,符合要求者可进入会场,并严格按座位安排就座。 (五)会务联系人:李潘明,联系方式:0663-3287630。
特此公告。
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