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行需清理一批1年(含)以上未主动发生业务交易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现将相关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截止至清理日,在我行开立的1年(含)以上未主动发生业务交易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且开立单位未欠我行债务、营业执照已被注销/吊销、无经营场地、无法联系,具体账户清单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具体安排
我行将于2026年7月13日(清理日)启动清理工作,公告期限为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7月11日。如贵单位的账户在附件待清理账户之列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携带原法定代表人证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的则还应提交经办人证件及委托授权书)、预留印鉴或印章收缴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如为一般户则无需该资料)等资料前往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贵单位自愿销户,账户内未划转款项及截止至清理日已产生的存款利息将列入我行久悬未取专户管理,列入后款项将不再计息。公告期限届满,如贵单位的账户已被清理,请贵单位携带上述资料至开户行办理账户内未划转款项及利息的支取。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的支持与信任。
特此公告。
丰城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