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丰城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丰城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七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春监管分局任职资格备案审核,现聘任黄密同志为丰城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聘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丰城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