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近日接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春监管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春监管分局关于核准李志明丰城顺银村镇银行董事、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宜金监复〔2024〕2号),核准李志明先生本行董事和行长任职资格。李志明先生担任本行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行长的任期自2024年1月19日起生效。
李志明,男,现年45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职称。2002年7月参加工作,2002年7月至2003年8月担任顺德联社伦教信用社三洲分社储蓄员;2003年9月至2004年4月担任顺德联社伦教信用社市场部国际业务专管员;2004年5月至2009年12月先后担任顺德联社伦教信用社公司业务部国际业务专管员、副经理、经理、外汇业务主管;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担任顺德农商银行伦教支行公司业务部经理;2010年3月至2016年3月先后担任顺德农商银行伦教支行市场部、公司业务部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担任顺德农商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筹建组助理级干部;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担任顺德农商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行长助理;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担任顺德农商银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助理;2019年4月至2021年1月先后担任顺德农商银行均安支行、伦教支行行长助理;2021年1月至2023年10月担任顺德农商银行伦教支行高级专业经理。2023年11月至今担任丰城顺银村镇银行行长(代为履职)。
特此公告。
丰城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