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
根据《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5年3月6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所作出之决议,现将召开本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25年3月27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
(二)会议地点:本行总部大楼副楼多功能会议厅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拥翠路2号
(三)会议召集人: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二、会议内容
审议事项:
1.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2.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3.2024年年度报告;
4.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5.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股份分红方案;
6.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7.关于发行非资本类金融债券的议案;
8.关于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9.关于申请延长《关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中有效期的议案;
10.关于申请延长《关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授权的议案》中授权期限的议案;
1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分析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2.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3. 关于变更营业住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21日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21日在本行股东名册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但每一股东只能委托一名代理人代为出席和参加表决。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的,在授权委托书中须明确载明对本次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其中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43号)及本行《章程》等有关规定,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的股东、在本行授信逾期未消除的股东以及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不享有表决权。
(二)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会议登记办法
本行股东大会实行会议登记制度,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按本通知的规定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未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的,本行董事会有权拒绝其出席会议及行使表决权。
(一)登记方法。
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委托人公章的委托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携带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登记材料中,身份证件和持股凭证提供复印件,其余提供原件。复印件中,法人股东材料须加盖公司公章,自然人股东材料须个人签字。
(二)登记时间:2025年3月6日至3月21日(办公时间内)。
(三)登记地点:本行总部15楼董事会办公室及辖下各支行综合办公室。
六、会议签到
请已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5年3月27日(星期四)上午9:15前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和参加会议:
(一)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二)自然人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七、会务联系
联系人:高先生,0757-22388198(董事会办公室)
八、法律咨询
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胡宗亥律师;电话:13823342026。
九、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在本行各支行营业部及本行网站(www.sdebank.com)公布,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相关会议材料将于总行董事会办公室及各支行办公室备置,供各位股东查阅,查阅时需审验股东的身份证件和持股凭证。
(二)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