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商户:
我行新增了移动支付收单业务,须对POS结算手续费收费项目进行调整,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号)的规定,现将相关调整项目公示如下:
一、更改“POS结算手续费”为“商户收单业务手续费”。
二、增加“移动支付收单商户” 作为该收费项目的收费对象。
三、增加移动支付收单业务的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说明。
四、调整后的收费项目内容如下图:
公示期自即日起三个月,自公示期满次日起执行。如有疑问,敬请咨询我行服务热线0757-22223388。
特此公示。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