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概况
2024-06-27 16:24:10

         我行已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三会一层”公司治理架构,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授权”的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模式。股东大会作为决策机构,对全行重大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下,勤勉尽职,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认真落实各项工作;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有效促进决策和经营管理的依规合法,保障我行业务稳健运行;高级管理层按照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年度经营方针开展工作,定期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送经营状况、风险管理报告等。
        我行第四届董事会共设有15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5名。董事会下设战略与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5个专门委员会。
        我行第四届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3名、股东监事1名、外部监事3名。监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与监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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