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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出口银行2008年第四期金融债券发行说明
 
一、债券条件
发行人………………中国进出口银行
债券名称……………进出口银行金融债券(以下简称债券)
批准文件……………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07〕494号
发行时间……………2008年6月26日至2008年7月1日
招标时间……………2008年6月26日15:00—16:00
发行总额……………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
招标总额……………发行总额
发行价格……………在发行日由发行人确定并公布
债券面值基本单位…100元
债券期限……………9个月期(自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4月1日)
中标方式……………如本期债券投标量小于或等于150亿元,则全部中标;如投标量超过150亿元,则按照投标量为权重分配中标数量(最低分配单位为1000万元,1000万元以下的尾数部分,按照临界量优先原则通过债券发行系统进行自动分配)
缴款日………………2008年7月1日
起息日………………2008年7月1日
基本承销额度………本期无基本承销额度
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
债券资金用途………本期债券所筹资金用于中国进出口银行信贷贷款
发行手续费…………无
二、债券描述
(一)债券品种:本期金融债券为9个月期贴现债券。
(二)发行价格的确定与公布:本期债券发行价格由发行人确定并公布。在债券发行日的前两个工作日,发行人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及中国货币网向市场公布本期债券发行价格的意向性定价水平。在发行日招标开始前,发行人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向市场正式公布本期债券的发行招标书,发行价格按照招标书中公布的价格执行。
(三)发行对象:仅限于承销商和分销对象。
承销商: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认定资格的金融机构,与发行人签订2008年《中国进出口银行金融债券承销主协议》,即成为金融债券承销商(名录附后)。
分销对象:境内中资银行,中资商业保险公司,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其他经人民银行批准的机构。
(四)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上网发行,采用记账方式(无纸化)。由承销商通过竞标认购,分销对象可以通过承销商认购或利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分销报价系统参加电子化分销。债券持有人应在中央结算公司办理债券登记和托管手续。
(五)发行人账户说明:
收款人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
收款人账号:111000000001
汇入行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
汇入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202100000003
(六)债券到期日:2009年4月1日
(七)本息计付:贴现发行,面值偿付。
(八)兑付方式:发行人通过托管人向债券持有人兑付债券本息。在债券到期日前若兑付路径有所变动,债券持有人应将新的兑付路径通知债券托管人。债券托管人在债券到期日,将本息直接汇至债券持有人指定账户。因债券持有人未及时通知兑付路径造成的延期支付,发行人及债券托管人不承担延付利息。
(九)托管方式:发行人在中央结算公司开立债券托管账户,由中央结算公司负责债券的登记、托管和兑付。
(十)债券上市交易:完成债权登记确认后,本期债券可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上市流通,既可转让和回购,也可用于质押。
(十一)提前兑付:发行人不得在债券到期日前提前兑付,债券持有人也不得要求发行人在债券到期日前提前偿还。
三、本期金融债券信息参见网址:
http://www.chinabond.com.cn或http://www.chinamoney.com.cn,中国进出口银行基本情况可查询网址:http://www.eximbank.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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