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国家有关的贷款利率政策,我社将根据楼宇按揭贷款客户的供款情况,对其贷款实施利率差异化优惠方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实施对象
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楼宇按揭贷款。
二、实施时段
根据执行标准的不同,实施时间分为2008年度和2009年以后(含2009年)两段。
三、实施标准
(一)2008年度楼宇按揭贷款利率差异化的实施标准:
对于2008年1月1日前发放的楼宇按揭贷款,2008年度贷款利率差异化的执行标准为:以2007年12月31日时是否存在欠供本金或利息作为2008年度内贷款利率差异化的依据。
1.在2007年12月31日没有欠供本金或利息的,其2008年度内的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政策允许的最低浮动幅度执行;
2.在2007年12月31日存在欠供本金或利息的,其2008年度内的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政策允许的最低浮动幅度利率的1.1倍执行。
(二)2009年起楼宇按揭贷款利率差异化的实施标准:
从2009年1月1日起,以上一年度的还款记录作为当年贷款利率差异化的执行依据。
1.上一年度累计欠供本金或利息两次以下(含两次)的,其当年内的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政策允许的最低浮动幅度执行;
2.上一年度累计欠供本金或利息两次以上的,其当年内的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政策允许的最低浮动幅度利率的1.1倍执行。
四、实施时间:本方案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如遇国家利率政策调整,我社将对本方案作出相应修订。如有疑问,欢迎到信用社各网点垂询或浏览顺德信用社网上银行查询相关信息,网址: www.sdebank.com。
特此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